关于党建工作要求写入公司章程的问题
在市级国有企业中,特别是二级及以下公司,有的规模很小,有的没有党组织,甚至没有党员,对于没有设立党组织的国有企业,在落实“党建工作要求写入公司章程”要求上怎么把握?是等公司建立党组织之后再将这一要求写入章程?还是未设立党组织也先将党建工作要求写入公司章程?谢谢!
网友的回答
我的理解是未成立也要写,但可以写含糊点。一般新成立企业未成立党组织原因是正式党员不足三人,企业规模不大或者新建确实客观存在,党建入章事宜由上级企业党组织决策。
一般要求党的建设与集团发展同步谋划,子公司成立与党组织设立同步谋划,也就是子公司设立时就要考虑好党组织设立的问题。
萝卜缨子
lv 8
发布于:2018-10-10 1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