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止乡镇干部走读
请问,县市党委出台文件,以密切干群关系,加强作风建设为由禁止乡镇干部在工作日期间晚上回家,要求必须吃、住都在乡镇。这样规定有依据吗?
网友的回答
本人的理解是:文件的表述为“切实解决乡镇干部走读”问题,但没有规定搞一刀切式的不得走读。而且本人的愚见是,即使乡镇干部也好、县市级部门的干部都应一视同仁、同等对待,都同为人子、同为人父人母,不会因为是乡镇干部就可以不尽作为子女照顾老人、照顾教育子女的责任,这些是别人包括组织无法忽略和代替的,不是吗?都应和县市部门的干部一样有同等的下班时间,在这里,想咨询一下,如果乡镇干部由于家庭原因,如父母年事已高身体虚弱无人照顾,同时子女无人照看教育,可以不执行吃住在乡镇的驻勤规定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