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产党员网 党务问答 党的纪律 退休领导干部到企业工作能否领取...

退休领导干部到企业工作能否领取报酬?

退休领导干部拟到本人原任职务管辖的地区和业务范围外的企业兼职(任职)的,能否在企业领取薪酬、奖金、津贴等报酬? ..

12371网友k3bp87

lv 2

发布时间:2018-07-10 10: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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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的回答

退(离)休后三年后到企业兼职(任职)的,.企业支付薪酬有标准吗

12371网友5g5an5

lv 1

发布于:2019-05-31 15: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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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永红2015年9月辞去济宁市市长职务,先去了华大基因任职,2018年8月又任碧桂园集团副总裁,他不“在企业领取薪酬、奖金、津贴等报酬”,可能吗?

阿甘律师

lv 2

发布于:2018-10-03 20: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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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 中组发[2013]18号)规定:对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的党政领导干部到企业兼职(任职)必须从严掌握、从严把关,确因工作需要到企业兼职(任职)的,应当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严格审批。

  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三年内,不得到本人原任职务管辖的地区和业务范围内的企业兼职(任职),也不得从事与原任职务管辖业务相关的营利性活动。

  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三年内,拟到本人原任职务管辖的地区和业务范围外的企业兼职(任职)的,必须由本人事先向其原所在单位党委(党组)报告,由拟兼职(任职)企业出具兼职(任职)理由说明材料,所在单位党委(党组)按规定审核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征得相应的组织(人事)部门同意后,方可兼职(任职)。

  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三年后到企业兼职(任职)的,应由本人向其原所在单位党委(党组)报告,由拟兼职(任职)企业出具兼职(任职)理由说明材料,所在单位党委(党组)按规定审批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向相应的组织(人事)部门备案。

红红哥

lv 8

发布于:2018-07-16 1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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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领取报酬补贴应当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严格审批,有什么标准吗?

12371网友k3bp87

lv 2

发布于:2018-07-10 15: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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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规定经批准在企业兼职的党政领导干部,不得在企业领取薪酬、奖金、津贴等报酬,不得获取股权和其他额外利益;兼职不得超过1个;所兼任职务实行任期制的,任期届满拟连任必须重新审批或备案,连任不超过两届;兼职的任职年龄界限为70周岁。这个含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的领导干部吗?

12371网友k3bp87

lv 2

发布于:2018-07-10 15: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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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 中组发[2013]18号)规定:对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的党政领导干部到企业兼职(任职)必须从严掌握、从严把关,确因工作需要到企业兼职(任职)的,应当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严格审批。

  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三年内,不得到本人原任职务管辖的地区和业务范围内的企业兼职(任职),也不得从事与原任职务管辖业务相关的营利性活动。

  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三年内,拟到本人原任职务管辖的地区和业务范围外的企业兼职(任职)的,必须由本人事先向其原所在单位党委(党组)报告,由拟兼职(任职)企业出具兼职(任职)理由说明材料,所在单位党委(党组)按规定审核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征得相应的组织(人事)部门同意后,方可兼职(任职)。

  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三年后到企业兼职(任职)的,应由本人向其原所在单位党委(党组)报告,由拟兼职(任职)企业出具兼职(任职)理由说明材料,所在单位党委(党组)按规定审批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向相应的组织(人事)部门备案。

萝卜缨子

lv 8

发布于:2018-07-10 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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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 第二条
  禁止私自从事营利性活动。不准有下列行为(六)离职或者退休后三年内,接受原任职务管辖的地区和业务范围内的民营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和中介机构的聘任,或者个人从事与原任职务管辖业务相关的营利性活动。
2、《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 中共中央组织部文件 中组发[2013]18号
一、现职和不担任现职但未办理退(离)休手续的党政领导干部不得在企业兼职(任职)。
二、对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的党政领导干部到企业兼职(任职)必须从严掌握、从严把关,确因工作需要到企业兼职(任职)的,应当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严格审批。
  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三年内,不得到本人原任职务管辖的地区和业务范围内的企业兼职(任职),也不得从事与原任职务管辖业务相关的营利性活动。
  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三年内,拟到本人原任职务管辖的地区和业务范围外的企业兼职(任职)的,必须由本人事先向其原所在单位党委(党组)报告,由拟兼职(任职)企业出具兼职(任职)理由说明材料,所在单位党委(党组)按规定审核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征得相应的组织(人事)部门同意后,方可兼职(任职)。
  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三年后到企业兼职(任职)的,应由本人向其原所在单位党委(党组)报告,由拟兼职(任职)企业出具兼职(任职)理由说明材料,所在单位党委(党组)按规定审批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向相应的组织(人事)部门备案。
  三、按规定经批准在企业兼职的党政领导干部,不得在企业领取薪酬、奖金、津贴等报酬,不得获取股权和其他额外利益;兼职不得超过1个;所兼任职务实行任期制的,任期届满拟连任必须重新审批或备案,连任不超过两届;兼职的任职年龄界限为70周岁。
三、如果领取报酬补贴应当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严格审批。

技术人员一名

lv 10

发布于:2018-07-10 1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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