换届后支委空缺是补选还是上级任命
单位支部委员会书记、副书记、委员,在任期内由于工作调动等原因导致了空缺。根据《中共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中共中央1990年6月27日印发)第十五条规定,委员会委员在任期内出缺,应召开党员大会或者代表大会补选。按照这一规定,书记、副书记空缺就应该选举产生。但也有人认为,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第十三条 规定:在党的地方各级代表大会和基层代表大会闭会期间,上级党的组织认为有必要时,可以调动或者指派下级党组织的负责人。依据党章的这一规定,上级党委在下级党组织未到换届期限时,为解决下级党组织班子不健全的问题,经过必要的组织考核和党委集体研究决定,有权直接任命下级党组织的负责人。
这里两个疑问,1、条例规定的委员是否包括书记、副书记?2、这里《党章》中提到的指派党组织负责人,能否称为党组织书记?或者只能称之为“代理书记”?
这里两个疑问,1、条例规定的委员是否包括书记、副书记?2、这里《党章》中提到的指派党组织负责人,能否称为党组织书记?或者只能称之为“代理书记”?
最佳答案
1 党支部委员会里,书记是委员会的一员,不过因为书记负有主持支部全面工作和处理日常工作的重要责任,委员分管某一领域的工作,职责不一样,一般也常常进行分别说明。
2 可以。根据党章和党的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上级党的组织认为有必要时,可以调动或者指派下级党组织的负责人,在党员大会或党代表大会闭会期间,上级党组织指派的常委、书记、副书记不必再经委员会全体会议选举;常委、书记、副书记自然是委员会的委员,不需要再履行增补委员的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