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产党员网 党务问答 党的组织 口袋党员处理问题

口袋党员处理问题

11年毕业,在党组织转移过程中,组织关系介绍信丢失,没有正常办理组织关系转移。现在联系学校重新开具组织关系介绍信,经过多次沟通学校答应给开到13年11月,党费也就收到13年11月,其余的时间学校不负责。现在的单位要求开到18年,13年11月份介绍信,单位不敢收,怕承担责任。这种情况怎么处理?有没有什么有关失联党员特殊规定和解决方案?

12371网友ryvoa5

lv 2

发布时间:2018-07-02 1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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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的回答

学校支部应该负有一定责任,在组织关系转接中,一名党员的转出应该以收到对方支部回执为止。你在转接过程中丢失介绍信理应及时向当时支部重新开介绍信,同时支部党员迁出,也应该关注党员去处。在党员没有转出去的情况下,说明你还是原来支部党员,即使按照脱党处理也应该由学校支部召开I大会决定。所以无论是承认给予补交党费,还是按照自动脱党处理,这个工作由学校支部决定。

鼓楼山人

lv 9

发布于:2018-07-03 16: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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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党章规定:党员如果没有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或不做党所分配的工作,就被认为是自行脱党。支部大会应当决定把这样的党员除名,并报上级党组织批准。

根据中组部《关于做好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的通知》(2014年8月28日 中组发〔2014〕21号)规定:对超过6个月未与党组织联系的党员,党组织要采取多种方式与他们联系;对经多方努力确实无法取得联系的,应当经支部大会讨论决定,由基层党委审查后,报县级或相当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批准,按自行脱党予以除名。对党员出国( 境) 定居,以及出国留学、劳务人员中的党员,按有关规定办理。

各地一般也有做好对失联党员处置工作的实施方案。

从2011年到2018年,7年不参加组织生活,不缴纳党费,本身就是党员意识淡薄的表现,建议积极跟党组织联系,说明情况,坦承问题,看问题能不能解决。

萝卜缨子

lv 8

发布于:2018-07-02 17: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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