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发展党员工作手册》新编本第102条 写到,在搞清楚问题的前提下,尽量节约人力财力,凡是能函调解决的,就不要派人外出调查。当然,前提是能搞清楚问题的前提下!!
二、《发展党员工作手册》新编本第104条 叫做正确对待单位来人、来函的政审调查。这里面说到了来人调查!
三、综合一二来看,也就是政审可以派人外出政审,前提是函调搞不清楚问题。
四、如果确实需要外出政审,出公差,满足公车使用办法,当然可以使用公车。
红红哥
lv 8
发布于:2018-05-30 18:28
发展对象的父母及弟弟在外县,而且发展对象的户口也在外县。我们这里还需要发展对象户口所在地联审。
现实的问题是:函调的话,其父母在农村,如果函调材料寄到村支部的话,村支部盖章后还要到乡镇党委盖章。这样的话,就要发展对象家里人帮忙,这符合不符合组织原则呢?
听风
lv 10
发布于:2018-05-30 16:19
可以信函的方式,也可以出发做公共交通,动用公车看自己单位的规定,领导批准可以。
技术人员一名
lv 10
发布于:2018-05-30 15:03
对发展对象进行政审时,经过党组织同发展对象本人谈话,查阅档案和其他有关材料,找本单位有关人员了解后,仍有某些重要情况不清的,可以向外单位的有关人员进行函调或派人外调。函调或外调的问题必须是与发展对象能否入党密切有关的。同时,要注意,凡函调能解决的,就不要派人外出调查。
萝卜缨子
lv 8
发布于:2018-05-30 15: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