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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编人员被安排到该单位下属企业任职的津补贴发放问题

某人是某县某局在编职工,事业身份,九几年起因工作需要被该局安排到某公司(该局下属企业)任副总经理、总经理等职务。其在该公司任职期间,人事、工资关系都在该局,该公司只发给他工地补助费、交通费、考勤费。其在该局未领取除工资外的其他福利(值班费、加班费等)。请问这种情况其发放的工地补助费、交通费、考勤费违规吗?
考虑到一是此企业是该局下属企业,与一般性企业不同,并且该局确实有派人去管理的需要,也确实是组织任命的。二是工地补助费和交通费确属工作需要的经费。(该公司因工作需要经常在外面跑)并且其在该局确未享受除工资体系外的其他福利,所以其并没有重复领取福利现象。请问这种情况违反规定吗?这种情况也适用于中组发{2013}18号文件《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吗?

12371网友ovk3bq

lv 1

发布时间:2018-05-23 0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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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的回答

这个像是借调

学习才能强国

lv 5

发布于:2018-12-21 1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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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说的这种情况应该是所谓的编制不动,人动。也就是编制没过去,人过去了。
中组发{2013}18号文件《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中,按规定经批准到企业任职的党政领导干部,应当及时将行政、工资等关系转入企业,不再保留公务员身份,不再保留党政机关的各种待遇。不得将行政、工资等关系转回党政机关办理退(离)休;在企业办理退(离)休手续后,也不得将行政、工资等关系转回党政机关。

红红哥

lv 8

发布于:2018-05-23 1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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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法》《公司法》《资产法》有相关企业负责人(副职以上)是否能领取工资、补贴、奖励的相关条款规定,自己看看学习一下!如果你领取了相关补助,建议你主动退回企业,免得监察委找上门。

技术人员一名

lv 10

发布于:2018-05-23 16: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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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任职企业是国有独资、国有控股、全民所有制企业,公司发给你工地补助费、交通费、考勤费等所有工资以外的任何补贴,必须有上级同意发放的文件,或批准同意才可以领取,否则,低于一定数额算违纪,多了算贪污。
2、如果是股份制企业,董事会定了就没事。
3、由于你没有说明企业性质我无法给你提供不能提供准确的法律依据相关法律依据。

技术人员一名

lv 10

发布于:2018-05-23 1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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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组发{2013}18号文件《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中,按规定经批准到企业任职的党政领导干部,应当及时将行政、工资等关系转入企业,不再保留公务员身份,不再保留党政机关的各种待遇。不得将行政、工资等关系转回党政机关办理退(离)休;在企业办理退(离)休手续后,也不得将行政、工资等关系转回党政机关。

如果不改变干部行政关系的,属于挂职吧。

萝卜缨子

lv 8

发布于:2018-05-23 1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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