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产党员网 党务问答 党的纪律 受过纪律处分的党员能评为合格党...

受过纪律处分的党员能评为合格党员吗?

按照组织原则,每年要进行党员民主评议,可是党员由于违反党的纪律,上级纪委给了党内纪律处分(有正式文件),在年终党员评议时能定为合格党员吗?

心灵沙漠

lv 1

发布时间:2018-04-28 16: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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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的回答

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的当年不能评为“优秀”,因过失违纪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的可以评为“合格”,因故意违纪受到党内严重警告的可以评为“基本合格”;党员受到纪律处分后不能在年度评议再进行组织处理,所以,不能评议为“不合格党员”。
《中央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关于做好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的通知》(中组发〔2014〕21号)规定:对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规定应当给予党纪处分的党员,不能用组织处置代替党纪处分。对受警告、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处分的党员,一般不因同一问题再进行组织处置;但有其他不合格表现的,应当按程序作出相应处置,对被劝退、除名的及时通报纪检机关。

听风

lv 10

发布于:2018-04-30 1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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