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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职后党组织关系转移和档案归属问题

您好!我于2018年3月在广州某单位辞职,并且还没有找到新的工作。档案已迁往广州市南方人才市场,但是现在人才市场已经不再接收党组织关系转移,所以按照原则我首先咨询了我现在租房所在地的居委会,居委会称我的户口在我的老家汕头,让我迁回户口所在地的党支部,于是我又咨询了户口所在地的街道负责人员,有关人员表示若要迁移党组织关系,需要将党员档案也移交过去,但是我的党员档案是和人事档案一起保存在南方人才市场的,无法单独取出来,街道表示这种情况无法接收。那么现在我的党组织关系处于一种无人接收的状态,请问这种情形我应该如何解决?万分感激!

12371网友59n8jk

lv 1

发布时间:2018-04-23 22: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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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的回答

租住地党委不愿意接收怎么办,在哪里找上级党委,如何找,联系谁

12371网友jchr32

lv 1

发布于:2020-11-30 15: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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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首先要明确的是组织关系随人走,你人去哪了就转到哪!!这种情况正常就是转到你租住地的居委会党组织!不用转到户籍地。你想,你常年在外,户籍地你会按时回老家参加组织生活吗?户籍地党组织有啥活动你能及时回去吗?所以你完全可以找到你居住地居委会党组织的上级组织部门反映,无需转往户籍地。
另外,户籍地如果向你要党员档案,你可以让户籍地开调档函或者可以去南方人才市场复印自己党员档案并盖章,复印自己的档案人才市场有这项业务。

红红哥

lv 8

发布于:2018-05-07 1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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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党员档案是和人事档案一起保存在南方人才市场的,无法单独取出来的问题,可以让街道开具提取党员档案的介绍信,如果还是不让提取,可以申请南方人才市场复印其党员档案,盖章,也是有效的。

猫哆哩兮

lv 1

发布于:2018-05-07 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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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党员组织关系管理的意见》的通知(中组发〔2004〕10号)明确:

凡党员所去单位已建立党组织的,应当将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到单位党组织;单位未建立党组织的,应当将其组织关系转移到单位所在地或其居住地党组织,也可以转移到行业主管部门党组织,或县以上政府人事(劳动)部门所属的人才(劳动)服务机构党组织。

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党员,流向比较集中的,原所在单位党组织应当与其所去单位或地方党组织做好衔接工作,为他们集体办理党员组织关系移交手续;流向分散的,原所在单位党组织也要主动向党员所去地方或单位党组织提供情况,帮助党员及时落实组织关系。党员所去单位或地方党组织原则上不能拒绝接收。暂时不具备接收条件的,上级党组织要帮助解决实际困难,积极为这些党组织创造条件,并对其接收外来党员提出具体的时间等要求。

因此,原则上,租住地的党组织是可以帮忙接转的。如果确实困难,可请其积极帮忙解决。不行,可找其上级党组织反应情况。

另外也可问问人才(劳动)服务机构党组织是否予以接受。

如果可以短期找到工作,可以请原单位党组织协助,等工作落实,尽快转至新单位。


萝卜缨子

lv 8

发布于:2018-04-24 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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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望知道的同志告知一下,我也不想让我的党组织关系无处安放,谢谢!

12371网友59n8jk

lv 1

发布于:2018-04-23 2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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