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产党员网 党务问答 党的干部 个人有关事项申报的填报范围问题...

个人有关事项申报的填报范围问题

        在《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定》的填报人员中包括(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民团体、事业单位中县处级副职以上的干部,未列入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民团体、事业单位的领导班子成员及内设管理机构领导人员(相当于县处级副职以上);
       我是一所正厅级高职院校的系主任,学院院长书记都是正厅级,我们系主任是正处级干部,可最近两年学院组织部在组织填报《个人有关事项申报》时,我们系里边的主任副主任是不需要填报的,以前每年都填的,去年就没填,今年说还不用填,我不知道不填合适不合适。担心有一天因为没有按时上报犯错误,可否有一个明确的回答,是不是系里边走专业技术职务的系主任、副主任就不用填报。

12371网友gp7k9d

lv 1

发布时间:2018-01-10 18:21

浏览13641

分享
微信扫一扫 ×
关注关注 (0)

网友的回答

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

学习才能强国

lv 5

发布于:2018-12-19 16:50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答该问题 登录 | 注册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答该问题 登录 | 注册
取消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