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教师党费基数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党费缴纳基数包括“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和津补贴“这几项,教师属于事业单位人员,比普通事业单位人员,有一个10%提高部分,这个提高的10%部分算做是津补贴类,还是属于不用计入缴费基数的特殊岗位津补贴呢? 求指点!
网友的回答
组电明字〔2017〕5号明确,党费计算基数不包括以下项目:个人所得税,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住房公积金(含个人和单位缴纳部分),职业年金、企业年金,住房补贴、交通补贴、公务用车补贴、通讯补贴、加班补贴、误餐补贴、取暖费、防暑降温费、物业费等改革性补贴,以及针对少数地区、部分单位、特殊岗位、部分人员发放的津贴补贴。(3)事业单位党员的绩效工资中的基础性绩效工资应列入党费计算基数,奖励性绩效工资不列入党费计算基数。企业人员党员不定期、非普遍发放的奖金和绩效工资,不列入党费计算基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