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社区)党委可以自行批准下面成立党总支、党支部吗?
村(社区)党委下面要成立党总支、党支部的,社区党委自己批准可以吗?是否需要报请上级镇(街道)党(工)委批准?
根据《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第十八条:“第十八条 选出的委员,报上级党组织备案;常委、书记、副书记,报上级党组织批准。纪律检查委员会选出的书记、副书记,经同级党的委员会通过后,报上级党组织批准。”这里的“上级党组织”是否包括村(社区)党委或党总支?
根据《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第十八条:“第十八条 选出的委员,报上级党组织备案;常委、书记、副书记,报上级党组织批准。纪律检查委员会选出的书记、副书记,经同级党的委员会通过后,报上级党组织批准。”这里的“上级党组织”是否包括村(社区)党委或党总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