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组审批预备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是否可以盖党组章
党章第九章党组,第四十八条规定:讨论和决定基层党组织设置调整和发展党员、处分党员等重要事项,请问目前党组是否具有发展党员权限,入党志愿书党委审批意见栏,是否可以盖党组章。
网友的回答
2014年6月出台的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规定“党组不能审批预备党员”,是基于2014年时候的党章和有关规定出台的。2017年党的十九大修订党章后,对党组职能作了新的规定,特别是“讨论和决定基层党组织设置调整和发展党员、处分党员等重要事项”,实际上已经赋予了党组发展党员的决定权。可见,2014年出台的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已经不符合新形势新要求,必然会在近两年内调整修改,那么现在未出台新的规定前,还是要执行2014年的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另外,如果赋予党组审批权限,相应的入党志愿书上还要增加党组审批栏。所以,当下可以理解为调整前的过渡阶段,按照原先的规定继续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