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产党员网 党务问答 党的组织 党组审批预备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

党组审批预备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是否可以盖党组章

党章第九章党组,第四十八条规定:讨论和决定基层党组织设置调整和发展党员、处分党员等重要事项,请问目前党组是否具有发展党员权限,入党志愿书党委审批意见栏,是否可以盖党组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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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 1

发布时间:2017-11-22 16: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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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的回答

2014年6月出台的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规定“党组不能审批预备党员”,是基于2014年时候的党章和有关规定出台的。2017年党的十九大修订党章后,对党组职能作了新的规定,特别是“讨论和决定基层党组织设置调整和发展党员、处分党员等重要事项”,实际上已经赋予了党组发展党员的决定权。可见,2014年出台的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已经不符合新形势新要求,必然会在近两年内调整修改,那么现在未出台新的规定前,还是要执行2014年的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另外,如果赋予党组审批权限,相应的入党志愿书上还要增加党组审批栏。所以,当下可以理解为调整前的过渡阶段,按照原先的规定继续执行。

16楼

lv 8

发布于:2018-10-24 1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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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所掌握的,党组是没有发展党员权限的。

《党章》第五条 发展党员,必须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经过党的支部,坚持个别吸收的原则。

《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规定

基层党委对发展对象的条件、培养教育情况等进行审查,根据需要听取执纪执法等相关部门的意见。审查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党支部,并向审查合格的发展对象发放《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


党委审批意见栏一定要盖有发展党员权限的党委的章。

组织部门会告知是否有发展党员权限,基层党委自己也是知道的。

听风

lv 10

发布于:2017-11-22 1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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