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国党员信息系统党员信息由哪个单位补录
毕业几年,党员档案已经随人事档案转移到人才中心。但由于原籍所在居委会的基层组织不接受本人组织关系,所在单位也无支部,导致组织关系遗留在毕业学校。2017年11月本人已经通过学校党委核查认定,且证明党费已交至11月,按照传统的方式,打出组织关系转移的证明,跨市转移党组织关系,目前已经交接给人才中心党委。
已经到了这个阶段了。问题是,十九大前,全国党员信息系统建立时候,未将原毕业学校未将往届毕业生未成功转移组织关系的党员信息录入全国共产党员信息系统。
人才中心提出,本人信息没有录入全国系统,认为全国党员信息系统10月建立,既然11月份转移组织关系,应由入党的学校原党委当建立好原始的党员电子档案,转移关系却变成新建电子档案。而学校认为不是在校学生,不能新建党员档案,而且学校内会多出一个党员名字。在这个事情上互相推脱。
按照传统流程和手续,这个应该是已经成功转移了组织关系的。那么,请问,错过了全国党员信息登记,系统是否能补录党员身份,到底由学校还是人才中心补录,是到底谁有权限呢?有没有相关文件可查阅呢?
其实有不少跟本人一样情况的同志存在,积极向组织靠拢,可是没有办法解决组织转移的问题。学习了十九大会议精神以后,本人的思想很受震动,学会更加积极主动解决各种问题,希望能够得到解答。谢谢。
已经到了这个阶段了。问题是,十九大前,全国党员信息系统建立时候,未将原毕业学校未将往届毕业生未成功转移组织关系的党员信息录入全国共产党员信息系统。
人才中心提出,本人信息没有录入全国系统,认为全国党员信息系统10月建立,既然11月份转移组织关系,应由入党的学校原党委当建立好原始的党员电子档案,转移关系却变成新建电子档案。而学校认为不是在校学生,不能新建党员档案,而且学校内会多出一个党员名字。在这个事情上互相推脱。
按照传统流程和手续,这个应该是已经成功转移了组织关系的。那么,请问,错过了全国党员信息登记,系统是否能补录党员身份,到底由学校还是人才中心补录,是到底谁有权限呢?有没有相关文件可查阅呢?
其实有不少跟本人一样情况的同志存在,积极向组织靠拢,可是没有办法解决组织转移的问题。学习了十九大会议精神以后,本人的思想很受震动,学会更加积极主动解决各种问题,希望能够得到解答。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