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划分党小组?
党小组需要重新划分,党小组长需要重新选。先确定党小组划分才能选党小组长,通知文件应该怎么下?先下一个党小组划分的,再选出党小组长,然后再下一个党小组长的?还是划分后先选出小组长,一个文件通知下去?
网友的回答
党小组不是党的一级组织,是党支部的组成部分,是在党支部的领导下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的一种组织形式。在划分党小组时,应根据本支部党员数量、分布状况和工作需要等情况综合考虑,并注意以下几个主要问题:
(1)一个支部所划分的党小组不宜过多,每个党小组党员数不得少于3人(其中至少要有1名正式党员),党员数量较少的党支部可不划分党小组。
(2)对于担任领导职务的党员,不宜把他们单独编成一个党小组,而要根据他们各自分管的工作编入相应的党小组。
(3)为了加强对预备党员的培养、教育和考察,不要把预备党员单独编成一个党小组。
划分党小组可由党支部委员会研究决定,不必报请上级党组织批准,但应报上级党组织备案。
摘自党建读物出版社出版的《基层党务工作实用手册》
(1)一个支部所划分的党小组不宜过多,每个党小组党员数不得少于3人(其中至少要有1名正式党员),党员数量较少的党支部可不划分党小组。
(2)对于担任领导职务的党员,不宜把他们单独编成一个党小组,而要根据他们各自分管的工作编入相应的党小组。
(3)为了加强对预备党员的培养、教育和考察,不要把预备党员单独编成一个党小组。
划分党小组可由党支部委员会研究决定,不必报请上级党组织批准,但应报上级党组织备案。
摘自党建读物出版社出版的《基层党务工作实用手册》
一、党小组的划分,一般应根据党员数量的多少、工作需要和党员分布情况来决定。为了有利于发挥党小组的作用,应尽量同行政、生产、教学组织相一致,如机关的科室、工厂的车间、学校的班级或教研室等。党小组的人数不少于3人。如不足3人,可同党员较少、工作性质相近、联系方便的行政、生产、教学组织的党员合编在一个党小组内。有的支部党员人数较少,党员的工作岗位比较集中,活动比较方便,也可以不划分党小组。
二、党小组长抄应由所在的党小组的党员选举产生,也可由党支部指定。一般选小组长一人,如党员较多、分散或工作需要,也可增选副组长一人。
必须是正式党员(预备党员、留党察看的党员不能担任党小组长),一般由所在党小组的党员选举产生,任期与党支部委员会相同。以下三种情况下可由党支部指定:
1、临时组建的党小组,由于建立时间短,党员之间不很熟悉;
2、联合党小组,组建时党员互相不熟悉;
3、党小组中只有一名正式党员。
党支部委员是党员大会选举产生的,党小组长是支部内部分工安排的,支部委员是可以担任党小组长的。
二、党小组长抄应由所在的党小组的党员选举产生,也可由党支部指定。一般选小组长一人,如党员较多、分散或工作需要,也可增选副组长一人。
必须是正式党员(预备党员、留党察看的党员不能担任党小组长),一般由所在党小组的党员选举产生,任期与党支部委员会相同。以下三种情况下可由党支部指定:
1、临时组建的党小组,由于建立时间短,党员之间不很熟悉;
2、联合党小组,组建时党员互相不熟悉;
3、党小组中只有一名正式党员。
党支部委员是党员大会选举产生的,党小组长是支部内部分工安排的,支部委员是可以担任党小组长的。
党小组是指党员数量较多的党支部将党员分编成的若干小组。党小组是支部的组成部分,是在党支部领导下对党员进行管理的一种组织形式。党小组不是党的一级组织,它的活动受党支部领导,目的是为了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监督、服务,保证支部党员大会决议的贯彻执行。
1.党小组的划分:
党支部在划分党小组时,应根据本支部党员的数量、分布、工作需要等情况综合考虑。
一般以企业中的车间、班组,机关中的科室,大专院校中的班级,农村中的村民小组或自然村等为单位进行划分。
一个支部所划分的党小组不宜过多。
每个党小组不得少于3名党员(其中至少要有1名正式党员)。
如果一个单位中党员不足3人,可与邻近部门的党员合编为一个党小组。
同时,还要根据形势的发展变化,及时建立或调整党小组。
2.党小组的审批:
建立党小组,由支部委员会研究决定,不必报请上级党组织批准。但是,支部委员会应在党小组组建后,及时向上级党组织报告,以便上级党组织了解和掌握情况。
1.党小组的划分:
党支部在划分党小组时,应根据本支部党员的数量、分布、工作需要等情况综合考虑。
一般以企业中的车间、班组,机关中的科室,大专院校中的班级,农村中的村民小组或自然村等为单位进行划分。
一个支部所划分的党小组不宜过多。
每个党小组不得少于3名党员(其中至少要有1名正式党员)。
如果一个单位中党员不足3人,可与邻近部门的党员合编为一个党小组。
同时,还要根据形势的发展变化,及时建立或调整党小组。
2.党小组的审批:
建立党小组,由支部委员会研究决定,不必报请上级党组织批准。但是,支部委员会应在党小组组建后,及时向上级党组织报告,以便上级党组织了解和掌握情况。
一、党小组的划分,一般应根据党员数量的多少、工作需要和党员分布情况来决定。为了有利于发挥党小组的作用,应尽量同行政、生产、教学组织相一致,如机关的科室、工厂的车间、学校的班级或教研室等。党小组的人数不少于3人。如不足3人,可同党员较少、工作性质相近、联系方便的行政、生产、教学组织的党员合编在一个党小组内。有的支部党员人数较少,党员的工作岗位比较集中,活动比较方便,也可以不划分党小组。
二、党小组长抄应由所在的党小组的党员选举产生,也可由党支部指定。一般选小组长一人,如党员较多、分散或工作需要,也可增选副组长一人。
必须是正式党员(预备党员、留党察看的党员不能担任党小组长),一般由所在党小组的党员选举产生,任期与党支部委员会相同。以下三种情况下可由党支部指定:
1、临时组建的党小组,由于建立时间短,党员之间不很熟悉;
2、联合党小组,组建时党员互相不熟悉;
3、党小组中只有一名正式党员。
党支部委员是党员大会选举产生的,党小组长是支部内部分工安排的,支部委员是可以担任党小组长的。
二、党小组长抄应由所在的党小组的党员选举产生,也可由党支部指定。一般选小组长一人,如党员较多、分散或工作需要,也可增选副组长一人。
必须是正式党员(预备党员、留党察看的党员不能担任党小组长),一般由所在党小组的党员选举产生,任期与党支部委员会相同。以下三种情况下可由党支部指定:
1、临时组建的党小组,由于建立时间短,党员之间不很熟悉;
2、联合党小组,组建时党员互相不熟悉;
3、党小组中只有一名正式党员。
党支部委员是党员大会选举产生的,党小组长是支部内部分工安排的,支部委员是可以担任党小组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