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纪处分条例的77条中的行为主体是指该项工作工作人员还是申报者?
我想问一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77条中:在干部、职工的录用、考核、职务晋升、职称评定和征兵、安置复转军人等工作中,隐瞒、歪曲事实真相,或者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违反有关规定为本人或者其他人谋取利益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
这里的行为主体是指该项工作的相关工作人员还是具体申报者(也就是被录用、考核的具体人员)?谢谢
这里的行为主体是指该项工作的相关工作人员还是具体申报者(也就是被录用、考核的具体人员)?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