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产党员网 党务问答 党的组织 联合党支部和党员关系转接事宜...

联合党支部和党员关系转接事宜

《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第二章 组织设置:
正式党员不足3人的单位,应当按照地域相邻、行业相近、规模适当、便于管理的原则,成立联合党支部。
问题:双方党支部在同一个海外项目工作,但上级党委不在一个单位,可否成立联合党支部,有什么限定条件?
我方在业主方工作(双方为中石油下属不同局级单位,分别属于河北省和北京市),我方党支部党员10人,党员分散在业主的4个党支部内,这种情况怎么成立联合党支部?

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试行《流动党员活动证》制度的通知(实施日期:1995-07-01)
(1)《流动党员活动证》的使用范围。适用于短期外出(6个月以内)或长期外出但暂时无法转移组织关系的党员。
问题:
1.长期在固定地点工作必须成立党支部或转移党组织关系是么?哪个规定
2.临时党员关系转接在哪个文件有相关规定?
3.流动党员的权利和义务在哪个文件有规定?

管道人

lv 1

发布时间:2019-12-02 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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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的回答

1.可以有双方上级党委商量决定成立党支部的方式或者主体,这个需要双方党委共同努力的。
2.流动党员一般是指的农民工,在一个地方待的时间比较短且流动性强的,开具流动党员证在流入地过组织生活。

尼采

lv 9

发布于:2019-12-03 15: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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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个问题不清楚,就是海外项目的工作地是在国外还是在国内,在国的话就属于出国党员范畴了,需要参考出国的规定。如果是国内的话,则是要成立支部的,以工作人员聚集区为单位成立联合支部,不用管人员编制属于哪里,支部挂靠地方党委管理。

鼓楼山人

lv 9

发布于:2019-12-03 08: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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