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届毕业生党组织关系转接
本人于2017年12月18日宣誓加入中国共产党,预备期一年,因18年6月毕业,需转移党组织关系,毕业之初因没有落实工作单位(后单位落实,但民营企业无党组织接收且工作有调动可能),于十月左右联系户口所在地镇委及村委,村委给出需年后进行接收,于是2019年三月再次联系,镇委村委再次推诿,四月因多次强烈交涉才予以转入,目前户籍地镇党委再次提出需转入工作单位,预备期已经接近两年,应该如何处理
网友的回答
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每个党员都必须编入党的一个支部、小组或者其他特定组织。有固定工作单位并且单位已经建立党组织的党员,一般编入其所在单位党组织。没有固定工作单位,或者单位未组建党组织的党员,一般编入其经常居住地或者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园区、楼宇等党组织。党员居住地发生变动,外出工作、生活6个月以上,并且地点相对固定的,应当转移组织关系。目前你的工作已经落实,虽然单位无党组织,但为了规范党员管理以及方便党员正常参加组织活动等,你的党组织关系应该转入单位所在地街道等。因此,你的户籍地镇党委的做法合理。你现在还没转正,应该迁到工作地党组织后,继续接受培养教育和考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