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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6月1前符合《县以下机关建立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

按照今年3月份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规定》:“本规定自2019年6月1日起施行。2015年1月15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县以下机关建立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的意见》同时废止。”请问:在今年6月1日前(5月23日),符合《关于县以下机关建立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的意见》规定的“晋升副科级须任科员级或科员满12年,级别达到23级。”是否可以按照上述意见享受晋升副科级待遇?有什么文件依据吗?

12371网友di066b

lv 1

发布时间:2019-05-22 20: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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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的回答

自2019年6月1日起施行的意思就是之前的按之前的规定来,字面意思没有文件依据

墨竹

lv 7

发布于:2019-05-23 08: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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