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级党委委员人数规定
县级以下的科级党委委员人数应为多少人,最多不能超过多少人?是怎么规定?依据哪个文件执行?
网友的回答
1、先纠正县级以下的科级党委的提法,党委就是党的一级基层组织,不存在科级的说法。
2、依据《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第三章 委员会的选举
第十一条 党的基层组织设立的委员会委员候选人,按照德才兼备和班子结构合理的原则提名。
第十二条 委员候选人的差额为应选人数的20%。
第十三条 党的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由上届委员会根据多数党员的意见确定,在党员大会上进行选举。
这里没有规定党委委员的人数,一般是单数配置,3,5,7,9,根据党委管理的党员数量由上级党组织决定党委委员的人数。建议你们参照县、乡党委委员的人数配置。
2、依据《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第三章 委员会的选举
第十一条 党的基层组织设立的委员会委员候选人,按照德才兼备和班子结构合理的原则提名。
第十二条 委员候选人的差额为应选人数的20%。
第十三条 党的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由上届委员会根据多数党员的意见确定,在党员大会上进行选举。
这里没有规定党委委员的人数,一般是单数配置,3,5,7,9,根据党委管理的党员数量由上级党组织决定党委委员的人数。建议你们参照县、乡党委委员的人数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