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没有中央组织部印发《干部人事档案造假问题处理办法.....
中央组织部印发的《干部人事档案造假问题处理办法》第九条 有本办法第六条、第七条、第八条所列情形的,应对当事人和有关人员给予相应的组织处理。情节较轻的,给予批评教育、责令书面检查、诫勉处理;情节较重的,给予停职检查、调离岗位、限制提拔使用处理;情节严重或者干部群众反映强烈、造成恶劣影响的,给予引咎辞职、责令辞职、免职、降职处理。第十条 通过干部人事档案造假获取的不正当利益,经组织审查认定后,依据有关规定予以纠正、撤销或者取消。请问,究竟如何认定情节较轻、较重和情节严重,第十条是对第九条的补充,还是就是你啥时档案造的假,然后就给你打回原形,回到造假时的状态。
请问,有没有针对此办法的具体实施细则。谢谢。
请问,有没有针对此办法的具体实施细则。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