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员会选举一般按照差额20%的比例进行选举,书记和副书记可以等额选举。
《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中第十二条规定“委员候选人的差额为应选人数的百分之二十”;第十六条“党的基层组织设立的委员会的书记、副书记的产生,由上届委员会提出候选人,报上级党组织审查同意后,在委员会全体会议上进行选举”。支部党员大会是选举委员,支部委员会选举书记和副书记,不先选委员,如何选书记。原则上选委员必须差额选举,书记副书记的选举可以是等额选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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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2018-10-18 13: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