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实际情况,如是见义勇为,还应嘉奖;如是琐事纠纷引起打架,公安部门如有处理意见,可依据此,召开支部会议,研究决定延长预备期或取消积极分子,并上报;如影响较小,召开支委会,研究决定延长或取消,并上报上级。
井泰蓝先生
lv 9
发布于:2021-01-21 20:31
这个需要看具体情况,需要进行组织和法律的认定。
如果是正当防卫或紧急避险则预备党员不受任何影响,组织还应该进行必要的保护,个人认为应该由所在组织进行解释说明,防止不明真相的群众误解,以免对党组织的公信力造成影响;
如果是互相斗殴或主动殴打别人需要所在单位和党组织进行认定了,如果触犯了该单位的规章制度,需要进行处罚,则党内也要同步进行处分,情节严重的可以取消资格;情节轻微的可以采取适当延长预备期的来处理,如果触犯了法律,应该取消预备党员资格。
闪闪红星
lv 4
发布于:2021-01-21 17:49
可延长考察期,视情节严重程度可对其进行严肃的批评教育。情节恶劣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必要情况下可以暂缓其入党。
不宜一概而论。
要看起因、造成的后果、所承担的责任、是否违反治安处罚法被公安机关处理等,看情况区别对待。
龙杰
lv 10
发布于:2021-01-21 14:12
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建议延长入党积极分子的时间,更加深入培养考察。
取消需要召开该积极分子所在的党小组会和支部委员会讨论后予以取消,并在支部大会上通报。
具体程序是,先由该积极分子所在的党小组会议讨论,讨论后决定取消该积极分子资格;然后,提交该积极分子所在的党支部委员会讨论后予以取消,并在支部大会上通报,并作出取消入党积极分子的决定送达本人。
王刚
lv 6
发布于:2021-01-21 11: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