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期未到进行改选的具体规定是什么?
请问高校学生党支部委员会高年级委员因外出进行联合培养、就业实习等因素将长时间不在校不适宜再担任职务,但任期未到,届内可以进行改选(书记及部分支委)吗?届内改选有什么具体的要求和条文支撑吗?改选也一定要达到出缺的条件吗?
是否可以通过上级党组织对基层委员会委员进行调整的方式,更换部分委员?调整所按照的规定的形式和程序具体指什么?
谢谢!
网友的回答
委员届中调整需要召开党员大会补选或改选不能由上级党委任命。应该向上级基层党委请示改选委员、书记的请示,上级同意后召开党员大会进行选举。并报上级基层党委审批。具体规定可以参阅《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
鼓楼山人
lv 9
发布于:2020-11-19 08:41
《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第十八条:委员会委员在任期内出缺,一般应当召开党员大会或者党员代表大会补选。上级党的组织认为有必要时,可以调动或者指派下级党组织的负责人。
这个党组织负责人指的是书记或副书记可以由上级党组织指定,委员不能任命,只能补选还必须是差额。如果要提前或推迟换届,均不能超过1年。
如果需要更换部分委员,就走提前换届的程序,和正常的换届程序一样,任期是三年,你可以在第三年着手换届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