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产党员网 党务问答 党的纪律 参加会计继续教育培训是否属于个...

参加会计继续教育培训是否属于个人参加社会化培训?

  根据《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第十八条,干部个人参加社会化培训,费用一律由本人承担,不得由财政经费和单位经费报销,不得接受任何机构和他人的资助或者变相资助。
  但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的通知(财会〔2018〕10号)第五条,用人单位应当保障本单位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的权利。会计专业技术人员享有参加继续教育的权利和接受继续教育的义务。两个文件是否冲突?
  我个人认为参加国家部委规定的培训不能理解为“个人参加”,国家部委规定举办的培训也不能理解为“社会化培训”,因此专业技术继续教育不属于《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第十八条的调整范围,是否正确?请解答,谢谢!

12371网友a1fowj

lv 1

发布时间:2020-09-29 16: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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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的回答

“用人单位应当保障本单位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的权利。会计专业技术人员享有参加继续教育的权利和接受继续教育的义务。”此句中,没有提及单位的资助或费用报销的问题,如果以这一句作为参加会计培训后,合理的报销依据,显示是不合适的。

建议与贵单位进行咨询,查看是否有明确的细则或补充规定,一般情况下,除单位或上级单位明确下发的培训文件,文件中明确写明由单位承担外,其它参加的各类行业性培训,如专业能力提升、技能提升、职业资格、考证培训,均是员工本人承担,个别单位可能会制订细则 ,给予一定的补贴,但也不会全额报销。

桃子

lv 10

发布于:2020-09-30 08: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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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你所问的问题,不属于党务问答范围。

2、说点个人意见。所谓用人单位保障XX权利,并不代表着,用人单位要为你的这个权利支付费用什么的,只是说,单位不能阻止你去实现这个权利。两者概念上还是有所不同的。

广东省阳江市Andy

lv 10

发布于:2020-09-29 19: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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