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定,配偶的因私护照用填写吗?
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定,要求本人的因私护照要填写,那么配偶的因私护照用填写吗?
网友的回答
您好。《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定》第三条规定,领导干部应当报告下列本人婚姻和配偶、子女移居国(境)外、从业等事项。
1.本人的婚姻情况;
2.本人持有普通护照以及因私出国的情况;
3.本人持有往来港澳通行证、因私持有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以及因私往来港澳、台湾的情况;
4.子女与外国人、无国籍人通婚的情况;
5.子女与港澳以及台湾居民通婚的情况;
6.配偶、子女移居国(境)外的情况,或者虽未移居国(境)外,但连续在国(境)外工作、生活一年以上的情况;
7.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的从业情况,含受聘担任私营企业的高级职务,在外商独资企业、中外合资企业、境外非政府组织在境内设立的代表机构中担任由外方委派、聘任的高级职务,以及在国(境)外的从业情况和职务情况;
8.配偶、子女及其配偶被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况。所以,配偶的因私护照是必须要进行如实申报的。
1.本人的婚姻情况;
2.本人持有普通护照以及因私出国的情况;
3.本人持有往来港澳通行证、因私持有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以及因私往来港澳、台湾的情况;
4.子女与外国人、无国籍人通婚的情况;
5.子女与港澳以及台湾居民通婚的情况;
6.配偶、子女移居国(境)外的情况,或者虽未移居国(境)外,但连续在国(境)外工作、生活一年以上的情况;
7.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的从业情况,含受聘担任私营企业的高级职务,在外商独资企业、中外合资企业、境外非政府组织在境内设立的代表机构中担任由外方委派、聘任的高级职务,以及在国(境)外的从业情况和职务情况;
8.配偶、子女及其配偶被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况。所以,配偶的因私护照是必须要进行如实申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