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转组织关系还是开纸质版介绍信?
你好,我19年毕业后组织关系转到了村里,今年20年刚考上外省的研究生,现在的学校要求把组织关系转到学校研究生院。要求由“县、团级以上党委组织开具介绍信”,但是我问我们当地镇党组织,他们说可以在网上为我跨省转接组织关系,同时由镇党组织开具介绍信到我学校这边就行了,不再需要经过县组织部一级一级开介绍信了,但是这与学校要求的“县、团级以上党组织开介绍信”冲突,怎么办?会不会镇上开具了,学校又说不能用?我是省外的,打电话问了当地镇党组织和我们县组织部,给的回复都一样:转出省外由镇党委进行操作,完全不再需要经过县组织部。
网友的回答
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
党员工作单位、经常居住地发生变动的,或者外出学习、工作、生活6个月以上并且地点相对固定的,应当转移组织关系。具有审批预备党员权限的基层党委,可以在全国范围直接相互转移和接收党员组织关系。党组织接收党员组织关系时,如有必要,可以采取适当方式查核党员档案。对组织关系转出但尚未被接收的党员,原所在党组织仍然负有管理责任。党组织不得无故拒转拒接党员组织关系。(本条例由中共中央于2019年5月印发,自2019年5月6日起施行。)
可知:具有审批预备党员权限的基层党委,可以在全国范围直接相互转移和接收党员组织关系。乡镇党委具有发展党员权限,即可以在全国范围内转接。
但是:以前要在全国范围内转接党组织关系必须在县级以上的党委组织部门。
根据你反映的情况来看,你们省已经执行了最新转接党组织关系的文件标准了,但是你们学校还在执行以前的转接标准。建议跟你们学校和原基层党组织沟通解决。
党员工作单位、经常居住地发生变动的,或者外出学习、工作、生活6个月以上并且地点相对固定的,应当转移组织关系。具有审批预备党员权限的基层党委,可以在全国范围直接相互转移和接收党员组织关系。党组织接收党员组织关系时,如有必要,可以采取适当方式查核党员档案。对组织关系转出但尚未被接收的党员,原所在党组织仍然负有管理责任。党组织不得无故拒转拒接党员组织关系。(本条例由中共中央于2019年5月印发,自2019年5月6日起施行。)
可知:具有审批预备党员权限的基层党委,可以在全国范围直接相互转移和接收党员组织关系。乡镇党委具有发展党员权限,即可以在全国范围内转接。
但是:以前要在全国范围内转接党组织关系必须在县级以上的党委组织部门。
根据你反映的情况来看,你们省已经执行了最新转接党组织关系的文件标准了,但是你们学校还在执行以前的转接标准。建议跟你们学校和原基层党组织沟通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