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党积极分子转发展对象,党支部未通知我便直接发展了另一入党积极分子,程序是否违规?
本人是一名民警,因上级安排被抽调至纪委进行帮助工作,在抽调期间,局里开展了发展党员工作,本人所在党支部未通知我任何消息,就召开了党支部会议将另外一名入党积极分子确定为发展对象,上报至上级党委。在未通知我的情况下,党支部就进行了决定,不知道该程序是否违反规定?
另外补充:
本人在自参加工作以来一直以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兢兢业业,乐于奉献,面对新冠疫情能够主动请缨,坚守在防疫一线,在工作方面,讲担当讲责任,由于工作能力突出获得了县委县政府和公安局的嘉奖。
另外一名入党积极分子未曾参与过防疫工作,工作上也没有突出表现 ,我认为她暂时还不能起到先锋模范作用。
另外补充:
本人在自参加工作以来一直以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兢兢业业,乐于奉献,面对新冠疫情能够主动请缨,坚守在防疫一线,在工作方面,讲担当讲责任,由于工作能力突出获得了县委县政府和公安局的嘉奖。
另外一名入党积极分子未曾参与过防疫工作,工作上也没有突出表现 ,我认为她暂时还不能起到先锋模范作用。
网友的回答
补充:
1、本人抽调时间不到两个月。
2、党支部确定发展对象由大队长一人决定,其他支部成员也未发表意见(因为是大队长决定的),支部会议具体情况是由支部其他人私下告诉我的。
3、本人在积极分子一年期间被县委县政府评为先进工作者,被县公安局评为优秀民警。另外一名积极分子被县公安局评为优秀辅警。
4、在抽调纪委前,经局党委决定安排我负责县公安局扫黑办扫黑除恶联络员工作(县公安局扫黑办是临时机构,不设党支部)。
5、整个党支部(包括我的培养联系人)成员未有一人告诉我党支部召开提议发展对象的会议,事后是单位其他人员询问我入党情况我才得知此事,经联系党支部个别与我交好的同志,才得知党支部书记(大队长)不打算提议我,并且由他决定了人选,其他人也不敢提出意见。
1、本人抽调时间不到两个月。
2、党支部确定发展对象由大队长一人决定,其他支部成员也未发表意见(因为是大队长决定的),支部会议具体情况是由支部其他人私下告诉我的。
3、本人在积极分子一年期间被县委县政府评为先进工作者,被县公安局评为优秀民警。另外一名积极分子被县公安局评为优秀辅警。
4、在抽调纪委前,经局党委决定安排我负责县公安局扫黑办扫黑除恶联络员工作(县公安局扫黑办是临时机构,不设党支部)。
5、整个党支部(包括我的培养联系人)成员未有一人告诉我党支部召开提议发展对象的会议,事后是单位其他人员询问我入党情况我才得知此事,经联系党支部个别与我交好的同志,才得知党支部书记(大队长)不打算提议我,并且由他决定了人选,其他人也不敢提出意见。
根据《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第十三条的规定,对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和考察、基本具备党员条件的入党积极分子,在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党员和群众意见的基础上,支部委员会报上级党委备案后,可列为发展对象。
列为发展对象工作,有完整的组织程序要求,是否列为发展对象是支部在听取各方意见、在符合确定为预备对象条件的基础上所做出的决定。
由于你所提供的资料不详(你和另一位入党积极分子是否符合发展对象条件,从资料上看不清楚),仅从你提供的上述资料看,你所在的支部基本符合规定程序要求。
列为发展对象工作,有完整的组织程序要求,是否列为发展对象是支部在听取各方意见、在符合确定为预备对象条件的基础上所做出的决定。
由于你所提供的资料不详(你和另一位入党积极分子是否符合发展对象条件,从资料上看不清楚),仅从你提供的上述资料看,你所在的支部基本符合规定程序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