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支部支委成员一共只有3个人时可以讨论确定入党积极分子。
审批入党申请人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可召开支委会进行审议,没有支委会的可召开党员大会审议。
贵单位的情况,既可以召开支委会审议,也可以通过党员大会审议,审议通过后及时向上级党委备案。
注意事项:鉴于发展党员“十六字”方针,发展党员要坚持优中选优,建议从3人中发展1-2名更加优秀的入党申请人为入党积极分子,形成一定的发展次序。(这只是工作建议,有利于发展党员质量提升)
高攀
lv 7
发布于:2020-04-26 16:48
党支部支委成员一共只有三个人时可以讨论确定入党积极分子,但是,必须按党章和相关规定履行相应手续。亦可先征求全体党员意见,并向上级党委报备。
技术人员一名
lv 10
发布于:2020-04-26 16:37
有支委的,通过支委会研究即可。
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第八条 在入党申请人中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应当采取党员推荐、群团组织推优等方式产生人选,由支部委员会(不设支部委员会的由支部大会,下同)研究决定,并报上级党委备案。”
三人支委也可以研究决定积极分子,但是一定要向上级党委备案。
宋兆会
lv 7
发布于:2020-04-26 16: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