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标党组织接收党员不及时导致介绍信过期应当如何办理?
某一党员工作调动,所在支部4月份发起组织关系转接,上级党委2天内审批通过;接收方党委于8月份才办理并退回,办理意见为“介绍信过期”。
请问这种因接收方办理业务不及时造成的介绍信过期情况,是应当由发起方收回介绍信重开,还是应当继续由目标党组织接收?
网友的回答
1.发起组织关系转出方的系统管理人员应经常登录系统,查看党组织关系转接流转到哪个党组织,并按照系统里给出的联系电话主动联系对方,提醒尽快办理网上审批。
2.办理党组织关系转出方的系统管理人员,可以将系统转接党组织的流程,进行截图,发给党员本人,请党员本人主动联系尚未审批的党组织,提醒登录系统尽快办理审批。
3.办理党员组织关系转出的党员本人应及时到接收方的党组织报道,提醒接收方党组织登录党员管理系统办理审批。
石头布丁
lv 6
发布于:2020-01-21 10:07
双方都有责任,转出方若发现对方长时间不接收,应在介绍信有效期内致电对方。现在只能由发起方收回介绍信重开
番薯农民
lv 9
发布于:2019-12-04 1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