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产党员网 党务问答 党的组织 退休干部党组织关系接转问题...

退休干部党组织关系接转问题

       我是省级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一名退休干部,现长期居住的社区党委邀请我担任所辖某一小区党支部书记(该小区由于一直没有合适党支部书记人选而没有单独建立党支部)。       经过认真思量,我拟接受这一邀请。
       但具体想法是:将我的党组织关系转到社区(同一城市),按党的有关规定和程序,经批准担任党支部书记并干满1至2届或有合适人选接替我的工作后,再将党组织关系转回原单位。
       请问:我的这种想法是否可行?如可行又如何操作或审批、接转流程有那些?
       谢谢!

12371网友e5s7f7

lv 1

发布时间:2019-05-27 2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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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的回答

根据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党员组织关系管理的意见》(中组发[2004)10号)规定,离退休干部、职工中的党员组织关系的管理,原则上按照已有规定办理。对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纳入社区管理的退休干部、职工中的党员,应当将其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到社区所在的街道党组织,并将其纳入所居住的社区党组织进行管理,社区党组织接收确有困难的,上级党组织要帮助解决实际困难,积极创造条件,并对社区党组织接收外来党员提出具体的时间等要求;被原单位返聘的,其党员组织关系可继续留在原单位党组织:对易地安置的,应当将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到安置地党组织;对异地居住、受聘到新的单位工作或外出务工经商的,应当根据时间长短及工作单位等具体情况,转移正式组织关系或临时组织关系。

liukangV5

lv 8

发布于:2019-05-28 1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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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的想法只有一半可行。按《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规定,您应当转移组织关系到长期居住的党组织。如果没有转出,原单位党组织仍然负有管理责任;但一旦转出,您的组织关系就不能再转回原单位党组织了。
其实,既然转到居住地党组织,方便参加组织生活,何必再转走呢?即使您只是一名普通群众,退休后原单位仍然有义务要关注您的。

hsuwahjay

lv 4

发布于:2019-05-28 0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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