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支部如何开展组织生活
50名以上党员的党组织应该设立党总支部,《党章》和《支部工作条例》,对于支部开展组织生活、党委的权限都有明确的规定,但在总支没有明确的规定。如总支部是否要像支部一样开展三会一课,每季度召开党员大会,还是以下设支部为单位开展三会一课,总支部的委员会的召开频次,都没有具体的规定,党组织工作向来是依规依据开展。在实际工作中, 如果总支只开委员会,三会一课其他内容放在支部进行,但是又没有明确规定,上级检查时候说不符合要求,把总支按照支部对待,那么就会出现支部开一次党员大会,总支还得开一次,就增加了党员参会的频次。
在支部选举工作中,规定是支部向上级党委请示,那么总支的下设支部换届,向总支申请,总支再向党委申请,无形之中增加了总支这一环,不利于支部和党委的沟通。但如果支部请示总支之后就可以开展换届选举工作,总支作为审核单位,将具体工作向党委报备,那么即减少了党委工作量,也发挥了总支的作用,但没有明确规定,工作开展心里不踏实,省市检查的时候,被质疑,也没有强有力的依据
在支部选举工作中,规定是支部向上级党委请示,那么总支的下设支部换届,向总支申请,总支再向党委申请,无形之中增加了总支这一环,不利于支部和党委的沟通。但如果支部请示总支之后就可以开展换届选举工作,总支作为审核单位,将具体工作向党委报备,那么即减少了党委工作量,也发挥了总支的作用,但没有明确规定,工作开展心里不踏实,省市检查的时候,被质疑,也没有强有力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