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支部(换届)选举出的书记、副书记可以由总支批复吗?
《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第六条,关于党支部的成立,“选举产生党支部委员会或者不设委员会的党支部书记、副书记”,批复和选举结果由基层党委报上级党委组织部门备案。
第二十一条,关于党支部的换届,“选出的党支部委员,报上级党组织备案;党支部书记、副书记,报上级党组织批准。”
请问:
1、第六条和第二十一条,选举结果批复是否一样?
2、总支可以批复下属党支部选出的书记、副书记吗?
第二十一条,关于党支部的换届,“选出的党支部委员,报上级党组织备案;党支部书记、副书记,报上级党组织批准。”
请问:
1、第六条和第二十一条,选举结果批复是否一样?
2、总支可以批复下属党支部选出的书记、副书记吗?
最佳答案
上级党组织是指有审批权的党委,党总支没有审批权限,只有审议权。换届和成立批复是一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