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江苏省,镇江应届毕业生预备党员,由于毕业后更换来...
您好,我是江苏镇江某个大学的应届毕业生,毕业时签的工作在浙江。由于不喜欢该工作,我辞职了,重新回到江苏无锡工作。当时找到学校老师重新开了介绍信,但是不能适应无锡工作两班倒的工作性质,我很快就与单位协商,解除了劳动合同。第三份工作在江苏昆山,并征求了学校老师的建议,重新开介绍信到昆山某个非公党委。不久前我拿着介绍信到非公党委报道,当地党组织因为我是预备党员,而且耽误了转正时间。提出了两点要求:1、要求学校开介绍信,并开证明,说明转正延期说明2、报道时必须携带党员材料。针对第一点,我找到学校党组织老师,请求学校开一个延期证明,但是学校老师拒绝开延期证明,于是我打电话给非公党委,希望得到其他的解决办法,当我刚说我是预备党员的时候,这次我得到的信息是拒绝接受预备党员。现在我不知到该如何处理这个问题。在这里我有几点疑问希望您能帮我解答:
1、大学生预备党员党组织关系未及时转出,耽误转正,需要开延期证明,是否能请学校开一个延期证明。
2、昆山某个非公党委是否有权利直接拒绝接受预备党员。
3、针对我目前的困境,有什么好的解决办法
1、大学生预备党员党组织关系未及时转出,耽误转正,需要开延期证明,是否能请学校开一个延期证明。
2、昆山某个非公党委是否有权利直接拒绝接受预备党员。
3、针对我目前的困境,有什么好的解决办法
网友的回答
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做好高校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管理工作的通知》(组通字〔2015〕33号),对已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党员,其工作单位建立党组织的,应将组织关系及时转移到单位党组织。组织关系转出后,高校党组织要通过多种方式,加强跟踪联系,督促党员本人及时落实组织关系;对党员在转移组织关系中遇到问题和困难的,要协调接收单位党组织及时予以解决。接收单位党组织要认真负责地做好高校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接收工作,收到组织关系介绍信后,要认真审查党员入党材料,核实党员身份信息,及时将党员编入党的一个支部,并在1个月内将组织关系介绍信回执联转给高校党组织,防止党员组织关系“挂空”。
《关于进一步加强党员组织关系管理的意见》(中组发〔2004〕10号)中明确,凡党员所去单位已建立党组织的,应当将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到单位党组织。党员所去单位或地方党组织原则上不能拒绝接收。高校毕业生党员,已经落实工作单位的,应将党员组织关系及时转移到所去单位党组织。
综上,延期转正说明没说必须,该非公党委无权拒收预备党员组织关系。建议你让学校党委对口联系你现在的单位,或是找到你所在单位的上级组织部门来联系,让该非公党委接收组织关系后,继续培养考察半年以上,再行办理转正手续,决议写明“按期转正”。
《关于进一步加强党员组织关系管理的意见》(中组发〔2004〕10号)中明确,凡党员所去单位已建立党组织的,应当将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到单位党组织。党员所去单位或地方党组织原则上不能拒绝接收。高校毕业生党员,已经落实工作单位的,应将党员组织关系及时转移到所去单位党组织。
综上,延期转正说明没说必须,该非公党委无权拒收预备党员组织关系。建议你让学校党委对口联系你现在的单位,或是找到你所在单位的上级组织部门来联系,让该非公党委接收组织关系后,继续培养考察半年以上,再行办理转正手续,决议写明“按期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