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产党员网 党务问答 党的干部 最低服务年限如何解读

最低服务年限如何解读

《新录用公务员任职定级规定》(中组发〔2008〕20 号)中第六条规定,新录用公务员在机关最低服务年限为五年(含试用期)。而此文件前身《新录用国家公务员任职定级暂行规定》(人发[1997]33号)中规定,新录用国家公务员在国家行政机关的最低服务年限为五年(含试用期)。两个文件中的意义是不是一样?地方根据20号文件,限制公务员参加遴选考试,是否合理?

12371网友btwf8k

lv 1

发布时间:2018-06-01 16:09

浏览8485

分享
微信扫一扫 ×
关注关注 (0)

网友的回答

这里套用一句话“存在即是合理的”

12371网友a0jpb9

lv 8

发布于:2018-06-20 16:12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答该问题 登录 | 注册
合理,未满最低服务年限不允许遴选。另外及时你遴选走了,你档案里怎么解释,考录档案写着最低服务期限5年,而你没满五年就走了。档案不属于造假吗

红红哥

lv 8

发布于:2018-06-11 16:17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答该问题 登录 | 注册
规定最低服务年限的初衷应该就是为了防止基层公务员流动快,不利于工作。所以地方根据20号文件,限制是合理的。
还是多理解吧。毕竟当初报考时招考公告中明明白白的写着最低服务年限呢。

听风

lv 10

发布于:2018-06-01 16:23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答该问题 登录 | 注册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答该问题 登录 | 注册
取消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