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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新成立党总支的党员大会召开的程序

老干部党支部人员超过100人,党支部申请,拟成立党总支。已报上级党工委审批。现请教,成立老干部党总支的党员大会的会议程序。

12371网友nvqsz3

lv 1

发布时间:2018-04-08 09: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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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上级党组织批准成立基层党组织后,应首先着手筹备工作。包括:  (1)进行宣传教育。通过党的组织生活和必要的会议,针对党员的思想实际,进行党的民主集中制、党员权利和义务的教育。  (2)确定委员会委员的名额。根据党员人数和工作需要,本着班子要精干的原则,研究确定(总)支部委员会的人数。一般基层党委委员为5—7名(最多设9名),总支部委员为5—7名,支部委员为3—5名。各级委员会一般设书记、副书记、组织委员、宣传委员、纪检委员,根据需要还可设青年委员、妇女委员或统战委员等。基层党委、党总支部书记由行政领导兼任的,一般应设专职副书记。  (3)酝酿候选人。党员大会选举前,提出候选人的条件、组织党员认真讨论,统一认识。经过各党小组讨论、酝酿,提出候选人初步名单,委员会集中多数人的意见,确定正式候选人名单。候选人名单不能由少数委员擅自确定。委员候选人的差额为应选人数的20%。  (4)起草工作报告。工作报告的内容,主要根据党章规定的党的基层组织的八项基本任务,回顾原老干部支部委员会工作情况。  (5)草拟选举工作细则。基层党委、总支、支部应根据《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规定,结合实际,草拟选举工作细则。并经党员大会讨论通过后执行。(5)向上级党工委报告党员大会筹备工作情况。( 6)会务准备。印制选票,准备投票箱。( 7)布置会场。会场要求庄重。悬挂会标时,写明“中共xx总支部委员会党员大会”。悬挂党徽或党旗。
之后正式召开党员大会。议程主要有:1、宣布党员大会开会;奏(唱)国际歌; 2、致开幕词; 3、原老干部支部委员会作工作报告;4、进行正式选举,选举一律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直接采用候选人数多于应选人数的差额选举办法进行正式选举。选举程序是:(1)大会主持人报告出席大会的党员人数。说明应到、实到会多少名党员,其中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党员多少名:如果出席大会有选举权的党员超过应到会人数的五分之四,会议有效,即可宣布进行选举。若到会人数未达到五分之四,会议将是无效的,大会须改期进行。 (2)通过选举办法和选举工作实施细则。  (3)推选监票、计票等选举工作人员。工作人员名单可由党员提名,也可由党委、(总)支部委员会提出建议,经大会通过。本届(总)支部委员会成员和下届委员会候选人,不宜担任选举工作人员的工作。  (4)宣布新一届总支部委员会组成的人数(宣读上级党组织关于党员大会选举的批复)和候选人名单。对候选人的简历、工作成绩和主要优缺点等实事求是的向选举人介绍,帮助党员比较全面地了解候选人。党员对某一候选人提出询问,大会应作出必要的说明和解释。  (5)计票人清点人数并向主持人报告清点情况。    (6)监票人检查票箱并封箱。    (7)分发选票。选票只发给到会有选举权的党员。大会主持人宣布分发选票的数字,并说明填写选票时应注意的事项。    (8)填写选票。选举人按选票说明的填写方法,填写好选票。    (9)进行投票。按监票人、大会主持人、到会党员的顺序依次投票.因故未出席的党员和代表不能委托他人代为投票,也不能预先投票。    (10)计票。计票采用当众唱票方式进行。由选举工作人员当众开票箱、开箱取出的票少于或等于分发的票数,本次选举有效,即可计票。多于投票人数,选举无效,应重新选举。  (11)大会主持人公布选举结果,报告每个被选举人的得票数,并宣布当选的委员名单。  选举结束后,工作人员将选票清点密封交新产生的总支部委员会归入文书档案保存。
    党组织党员大会选举大会后的工作:1、委员会委员进行分工。党员大会选出新的委员会后,应及时召总支部委员会,选举书记、副书记,并协商确定其它委员的分工。2、报告上级党组织。选举结束后,新选出的委员会应及时将选举情况书面报告上级工委审批。3、接到上级党组织批复后及时召开会议向党员宣布。

苏北小强

lv 6

发布于:2018-04-17 1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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